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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科大学C5创坞空间入驻协议

甲方:中国药科大学C5创坞空间管理团队

乙方(入驻团队):

依据中国药科大学创新创业相关制度与规定,在乙方主动申请、甲方审核通过的基础上,甲方、乙方本着平等、自愿的原则,签署本协议,以规定甲、乙双方对中国药科大学C5创坞空间(以下简称“创坞”)的权利与义务。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。

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
1.1 甲方就创坞制定的管维安排,或工作、活动相关计划,在正式生效或正式开展前,应提前至少一周向乙方公布公开,并听取乙方的意见与建议。相应地,管维安排正式生效后,或工作、活动正式开展后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配合。

1.2 甲方享有《创坞注册团队协议》所规定的全部权利,并应履行该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。

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
2.1 乙方有权使用创坞内的共享办公区开展培训、会议等项目工作。相应地,乙方在创坞内的行为应符合《创坞公约》,乙方使用创坞内的各类公共资源时应遵守相关预约管理规定。

2.2 乙方对创坞内的各类活动享有参与/报名优先权,并有权向甲方代表就创坞的活动、管维安排提出意见与建议。相应地,对于甲方就创坞制定的管维安排与活动计划,乙方应予以配合。

2.3 乙方有权主动退出创坞。退出创坞时,乙方需向甲方代表提交书面告知函,告知函需乙方全员签字。告知函在乙方代表接收后次日生效。

2.4 乙方享有《创坞注册团队协议》所规定的全部权利,并应履行该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。

甲方代表(签章):

签署日期:

乙方(全体成员签章):

签署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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